今日说法
Today's statement
[法制纵横] 扒开诽谤者的“画皮” 他们企图何在?
发布时间:2022-10-01 11:19:45 来源:纵横天下
扒开“诽谤者”的“画皮”,之流究竟是些什么东东?近些年,包括“公众号”、“微信群“等在内的一类民间自媒体微信公众号一直活跃在网络空间。其中,“反传联盟”好像充当的是本行意见领袖。它们的自我简介称关心的是“家事国事天下事…而事实上它们关注的主题的几乎都是清一色的“反诈”“防骗”之类。
这类从名称读起来、看上去很“正义”也很“正能量”的民间媒体,它们到底为国人输出了什么精神食粮?为网民作出了多少贡献呢?
今天暂且掀开其“冰山一角”,扒下它们的一层“画皮”,“见光”于阳光下,瞧瞧它们究竟是些什么东东。这其中一小撮借助外围之名打“擦边球”而注册的一个微信公众号,十几年来,它伙同“反传防骗联盟”等自媒体,术业专攻“反传”、“防骗”之类,成为本行业界一张“靓丽”名片。

最近有人在网络上及微信群上大肆攻击他人和以电商为主产业的正规企业,反映所谓投资“被骗“,鼓吹自己比常人懂得很多,要求已签署正规协议的合作伙伴全部退资。还利用有关系的自媒体和微信群大肆宣传他们的个人观点,甚至发布错误言论。将个人的矛盾转向整个正规合法企业,从而,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这些人至今还逍遥法外。
对这一类人如何看待?甚至如何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
法律界人士表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布,转发诽谤信息499次造成严重后果同样构成犯罪。
诽谤信息被转发多少次达到诽谤罪?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会构成诽谤罪。
诽谤罪是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是以贬损他人人格,实施他人名誉,情节严重,从而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它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在此,希望广大公民要积极学法、懂法,切勿乱发不实不良信息,导致诽谤他人,最后触犯法律。要学会合法维权,做一个合法公民。
不容讳言,他们(个别自媒体)创立之初也许幸存有美好的发心,也许也做了一些利国利民的善事,曝光了一些真实欺诈案例,提供了一些老百姓防骗资讯,顺便也圈了一堆粉丝。但随着岁月的流逝,它们终于经受不住贪婪利欲的考验,所作所为越来越出格、离谱,不但让人大跌眼镜,更让人们不得不觉得,它们在一步步远离着、背离着、偏离着初心。试看它们的传播内容。搞数据罗列、搞截图、搞转载、搞拼凑…一直是“反”之流的艺术创作“特色”。
寻遍全网,几乎没有一篇有说服力的它们的原创独立调查,尽是一些道听途说、人云亦云、断章取义、加油添醋、推波助澜…胡子头发一把抓,不分吉红皂白,不问是非曲直,打“擦边球”,搞“一刀切”……其作品(姑且称之为作品)从内容到形式,充斥着空洞、无水分、无质量,错误标点、文字、段落满篇飞,配图俨然+足的涂鸦墙。
尽管如此粗制滥造,它们的题目却很“标题党”,题不惊人死不休,毕竟这的确能够引来世间那些无聊、无明看客的围观。一年又一年不厌其烦的剩饭、剩菜累加,一味地陈芝麻烂西瓜,人们早见惯不惊,陡增了视觉疲劳。但它们不忘时不时“偷窥”一些新的佐料,来满足人们的新鲜感。甚至对有的进行“爆炒”。君不见,在“反传”、“利箭”等所罗列的“诈骗”名录里,除了一些已经老掉牙的“日诈骗”,现在又陡增了几多新业态企业吗?

一帮“饭桶”?No!No!No!显现的种种迹象表明,“反传”、"利箭”之流,它们早就是国内外金主豢养的一批犬牙,它们已经堕落,且正一步步滑向罪恶的深渊。以“反传防骗联盟”“利箭在出击”为代表的一小撮无良自媒体,披着“正义”的外衣,打着“反传防骗”旗号,利用人们对欺诈行为的憎恨心理,浑水摸鱼,混淆视听,将创新型业态与什么销、什么盘混为一谈,专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下的新经济新业态,进行破坏打压,涣散国民心态,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延缓国家发展进程,配合国外唱哀中国节奏,阻挠中国崛起。
“反传防骗联盟”等对中国新经济新业态的污名、破坏,与美国举全球之力打压中国高科技企业华为,不有异曲同工之处吗?“反传”、“利箭"们的确一直在行动”,行动在肮脏的角落,行动在漆黑的夜晚。是的,他们一直在行动……他们的铺天盖地的负面,可以顷刻间置一家新业态的稚嫩企业死于襁褓中。
国家有关部门的三令五申,高法高检出台的文件解释,要对创新型企业持包容审慎态度。“反传”、“利箭”之流却视而不见、充耳不闻,这不是对法律的公然藐视吗?
其“司马昭之心”,败露无遗!这一小撮无良自媒体”组团联盟”,已经变质为被外夷被资本超控的媒体水军、网络黑社会。他们配合美西方的颠覆势力,与国内某些社会“公知”、传媒大咖,一唱一和,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军事等诸多领域,无忌惮大肆唱衰中国。毫无羞耻心,毫无职业道德,毫无人格国格底线。
他们自掘坟墓,不作死就不会死。中国有句老话“秋后算账”。但这些秋后的蚂蚱必将负隅顽抗,垂死挣扎。
他们的账都被网络记着,休想逃脱法网恢恢。暗战时刻都在,国人当居安思危。国外的颠覆势力的“颜色革命”一刻也没有停止....在这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之际,在中国完成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时,为前行铺路、清障,中国必须对时至今日的舆论环境堪忧做一个脱胎换骨式的大整顿。否则,我们的前行道路会频频受阻,迟缓我们的梦想进程。扒开了“反传联盟”、“利箭”之流的“画皮”。我们强烈建议,清障就从它们开始!
“诽谤者”在网上的负面铺天盖地,真面目到底是什么样的?下面是一位知情网友文章的截图:以已有的新闻报道来看,“反传联盟”牟取非法利润的手段有两个:1、以“捞人”的名头向家属索要“人头费”;2、敲诈勒索正常经营的公司。
敲诈勒索正常经营的公司
以“公益”为包装,大量发布关于一些直销、互联网金融公司、理财公司等负面信息报道。这个在百度百科里面看着是冠以“中国”开头的一个民间组织。从成立至今,组织成员不断的扩大。在各个领域似乎都能看到他的身影。
人民网曾发文说:这样的反传销市场既无专业性的法律约束,也无匹配性制度钳制,因此收费随意、“专家”泛滥、资质难定、手段存疑等种种弊端开始逐渐显现,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这片法律之光难照、监管之手难进的黑暗之地是到了亮剑的时候了。
民间反传组织还需法律来规范和制约,有句话说的非常好:不能扯着公益的幌子,游走在法律的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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